起訴離婚后撤訴了還能再次起訴嗎
起訴離婚后撤訴了還能再次起訴嗎夫妻雙方經法院離婚調解和好,但之后一方并沒有履行離婚調解書上的承諾,另一方反悔了,想再次起訴離婚。那么離婚調解和好能再起訴嗎?調解書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前,效力待定。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法院應結束調解繼續審理。因此,不存在上訴的問題。如果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簽字之日起生效。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與生效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當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2.一審的調解協議或調解書發生效力后,當事人不得上訴。3.當事人在訴訟中爭議的法律關系中的爭議歸于消滅,當事人之間實體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依調解協議的內容予以確定。4.具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但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調解過程違背自愿原則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兩年之內申訴(申請再審)。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再審的條件必須是對法院主持的調解有證據證明調解是非自愿的、或者違反程序時才能申請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五款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可以的。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144條 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原告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及復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安徽程韋偉律師為您答復:根據最高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又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一般情況下,撤訴后又起訴的沒有時間間隔限制。但離婚案件比較特殊,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要求間隔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
《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和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6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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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后法院還沒發放傳票我撤訴了能再起訴嗎?
可以的
原告起訴沒撤訴再起訴就可以離婚嗎
原告起訴沒撤訴再起訴就可以離婚嗎不一定可以離婚,對于離婚,原告起訴后沒有撤訴,不能再另行起訴,法院是否判決準予離婚,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是否破裂為標準。《婚姻法》有專門規定: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
不可以。
1、起訴后,案件沒有審理終結前,不能再次起訴離婚;
2、二次起訴,指第一次起訴后,案件審理終結并判決生效后,再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不一定,沒有必然的聯系,只是離婚的機會大了
離婚一審判決書還沒有下來,如果我撤訴了,在起訴算2審嗎?
二審是指一審法院判決后,在判決生效之前,不服的,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
我估計你想說的是這樣算不算第二次起訴離婚吧?若你每一次起訴離婚后,在判決下來之前,原告撤訴的,再次起訴,不算第二次起訴離婚。
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聯系我,本人資料里有聯系方式
長沙唐律師
還是一審,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才叫二審。不過離婚不是二審就會判離。法律的意思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判決不準離婚的,6個月之后再來起訴,那時候一般會判決離婚。但如果撤訴,等于一次都沒有訴訟過。所以你要想離婚的話,就不要撤訴,讓法院判一次哪怕不準離婚,如果不服你上訴叫二審,二審還是可以維持一審原判不準離婚。6個月后再起訴一次,那才是法律說的第二次訴訟離婚,這時法院一般就應該判決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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