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代表國家的司法機關為了追究犯罪嫌疑、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并判處刑罰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指人民法院為了解決平等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依據法律對糾紛進行裁判的案件。二者的性質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處理民事權利義務的糾紛。而刑事案件則是懲處危害社會、觸犯刑律的罪犯使其應當受到刑罰處罰。二者依據的實體法不同:民事案件依據的是民法典,刑事案件依據的是刑法。二者的程序不同:民事案件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法律的規定,刑事案件依據的是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法律的規定。二者的啟動方式不同:民事案件實行不告不理,需要當事人到法院起訴,法院才能進行相關程序。刑事案件一般有司法機關主動介入,公檢機關立案偵查。二者的區別還有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條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 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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