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賠償涉及幾個方面?
懲罰性賠償涉及的方面有侵害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以及還有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再者就是環境污染、生態環境侵權的懲罰性賠償;一般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就可以實施自己的權益。
一、懲罰性賠償涉及幾個方面?
懲罰性賠償涉及的方面有侵害知識產權,產品責任、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侵權的等相關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 【侵害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第一千二百零七條【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侵權的懲罰性賠償】侵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嚴重后果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二、懲罰性損害賠償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1)主觀要件
須侵害人主觀上具有惡意、在道德上可非難,也即當行為人的行為是故意的,或明顯不考慮他人權益,具有嚴重疏忽行為和重大過失行為時,行為人才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適用懲罰性賠償有利于督促不法行為人在將來慎重行事,以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2)客觀方面
不法行為人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實施了損害受害人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為。作為的行為,就是行為人積極地實施了某些行為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不作為的行為,是指行為人消極地放任損害結果的發生。對于那些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為應當適用懲罰性賠償。
(3)客觀要件
須確實造成了受害人的損失。這個損失既包括直接的財產損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損失,還應當包括非物質損害的損失(主要是精神損失)
(4)因果關系
損害結果和不法行為之間必然存在因果關系。也就是說,所發生的損害結果必須是由于不法行為人的不法行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懲罰性賠償一般是在賠償了本身的損失之外,而額外給予一筆賠償,對于這筆賠償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同時還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這樣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權益,如果協商不好還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益。
民法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民法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范圍目前限于產品責任缺陷糾紛方面,消費者權益法和民法典中有相關條文。如果生產銷售假冒產品導致消費者人身傷害發生,受害人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侵權商家要承擔幾倍的賠償。
一、民法中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根據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涉及到民法典當中的產品責任缺陷,民法上的賠償以填補損害為原則,使受害人恢復到損害發生之前的狀態,因此,對于超出損害部分的請求數額是不予支持的。但是,對于某些情形,法律規定了加重的懲罰性賠償,對侵權人進行懲罰。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故,對于存在缺陷的產品,被侵權人有權向明知該缺陷并生產、銷售的侵權人主張懲罰性賠償,對于懲罰性賠償的計算標準,《民法典》并未規定,實踐中由法官根據具體案情確定賠償數額。
二、民事侵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構成特殊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在無過錯責任原則情況下,可以不具備過錯的要件;在過錯推定原則情況下,仍然要具備四個要件,但過錯要件是推定的,而不要求被侵權人舉證證明。
1、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違反法律規定,從而給被侵權人以及社會造成損害的行為。
2、損害事實
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為前提,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是侵權損害賠償法律關系賴以發生的根據。也就是說,賠償責任只有在造成了實際損害的條件下,才能發生。如果僅有違法行為而無損害的結果,那么,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是無從產生的。
3、因果關系
原因和結果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對基本范疇。這對范疇以及因果關系概念反映的是事物、現象之間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普遍形式之一。侵權民事責任構成中的因果關系要件,就是侵權法中的因果關系。它指的是違法行為作為原因,損害事實作為結果,在它們之間存在的前者引起后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觀聯系。
在我國的侵權法理論中,確定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既應當借鑒國外的因果關系理論的經驗,又要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確立我國的因果關系規則。
綜上所述,我國民法中對懲罰性賠償也有規定,目前應用范圍上有限制,主要集中在產品缺陷質量糾紛上,商家生產銷售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對消費者產生損害的,除了必要的民事賠償外,還需要承擔懲罰性賠償,一般都是三倍以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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