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財產出嫁的女兒有沒有繼承權
1、女兒死亡,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女兒的遺產。
2、女兒去世后,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女兒的所有子女、女兒的丈夫、她的父母。
3、父母的繼承權和女兒的其他繼承人(女兒的丈夫、子女)是平等的,分割女兒遺產時一般是平均分配,但父母如果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或有其他嚴重情況,可以要求適當多分。
附:相關法律規定
1、《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子女對父母的遺產繼承享有平等的權利,不會因為出嫁不享有。
沒有關系,不影響繼承。
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 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 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 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 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我國《繼承法》中特別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出嫁的女兒是否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我父母有3兒子,1女兒。父母去世后留下一房子。此房子是拆遷所得,當時房子拆遷簽合同都是3個兒子去的,合同上簽的名字也是3兒子的?,F在房子要辦房產證了,3兒子打算把房子賣了。1女兒要求將此房所賣的錢給她一份。請問:她有權得到這份錢嗎?如果要分錢,是必須給4分之1,還是可以少給點?注:父母生病住院時,1女兒沒有拿出錢來給爸媽看病,都是3兒子出的錢1、按照繼承法關于“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論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2、如果父母留下有效遺囑,或者一份協議,指定自己的遺產由女兒以外的其他人繼承,那么父母的遺產應當按遺囑或遺贈協議處理,女兒不能在繼承。
3、如果父母沒有留下有效遺囑或者遺贈協議,適用法定繼承時,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遺產。
繼承法第10條規定:“女兒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币虼?,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擴展資料:
在實踐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確認已出嫁女兒對父母的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但在確定其應分得遺產的份額時,應考慮該女兒對父母所盡義務的多少。
2、女兒出嫁時,父母送給女兒的陪嫁或嫁妝屬于贈與行為,不能沖抵其對父母遺產的繼承份額。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遺產已經被其他繼承人分割完畢后,已經出嫁多年的女兒再回家要求繼承父母遺產的,應適用《繼承法》以及《民法通則》中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處理。如果根據法律規定,出嫁女兒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其繼承權則不受法律保護。
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規定: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問題:父親在重病后去世,去世時留有7間二層樓磚房,銀行存款3萬余元和生活用具若干。父親沒有給我和哥哥留下任何遺書,哥哥以我已外嫁他鄉,贍養老人的義務主要是由他一人承擔為由,想獨自一人繼承全部遺產。而我盡管外嫁他鄉,但經?;丶铱赐细?,父親病重時,我還親自到醫院照看了一個多月,而我哥哥盡管與父親住在一起,還從未到醫院去看護過一天以上,我主張要分得我應得到的那部分遺產。請問題:我的主張是否正確?
你作為外嫁的女兒完全可以依法繼承父母的遺產。《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就是說,女兒與男兒一樣,依法平等享有繼承權,都能繼承父母的遺產。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剝奪已結婚的女兒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由于受封建的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我國很多地方,特別是農村,外嫁后婦女的繼承權往往被忽視或被侵害。信中你哥哥的行為,就是這種思想的具體表現。而依照我國現行法律中的原則和具體規定,只要在父母生前盡了贍養義務,就應允許她們與兄弟一樣繼承父母的財產。如果她們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法律一定會給予保護的。你在你父親生前,盡了自己的贍養義務,你哥哥在贍養老人方面與你比反而還存在差距,他無權阻止你行使繼承權利。你可通過當地有關組織和個人作你哥哥的思想工作,如果他仍拒絕你的正當要求,你可在規定的訴訟期限內(通常是2年)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出嫁的女兒是否能繼承父母的遺產,要看父母是否有遺囑指定繼承人。
繼承法規定,死者死亡后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財產可以作為遺產辦理繼承。
首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前提,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指定繼承前提,要按照繼承法規定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于死者合法擁有的全部財產。
所以,只要有遺囑指定女兒繼承,或者無任何遺囑前提,這位女兒都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
出嫁女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法定繼承時,女兒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出嫁不影響繼承權,依據《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但是,如果父母留有有效遺囑或遺贈協議指定由其他人繼承遺產、沒有指定讓女兒繼承,女兒就不能再繼承遺產了。
有。繼承權和是否女性,是否出嫁沒有關系。
已經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嗎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在農村家庭中這種觀念尤其根深蒂固,女兒一旦出嫁,就不再被視為父母家的一分子,父母去世后的財產也往往只由兒子繼承,女兒是得不到遺產的。但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男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女兒不管是否出嫁都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以出嫁為理由否認女兒繼承權做法是違背法律規定的。
已經出嫁的女兒,同樣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出嫁女兒有權分遺產嗎現在的女兒都爭家產嗎姐姐出嫁了
只要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有權利繼承遺產
這是法律規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現在什么年代了。男女都一樣了, 部分男女,部分姐、妹。都有權利獲得財產,關鍵還看一點, 那就是養老的貢獻。貢獻大的多得..
法律上是有權平分遺產的,但現實很難,女兒跟兒子爭奪家產往往都是失敗的,即使爭過了,那也是家庭破裂,兄妹反目成仇,整個家族都不容許這種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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