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征地苗木賠償標準
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
征地苗木賠償標準怎么算
基于我國農村地區的特殊性,我們了解到關于農村征地中樹木補償方面的相關準則,即:
苗木補償費=該苗木年產總量÷全年種植周期的季度總數。
此外,還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具體計算:
首先,將苗木補償總面積換算為畝數,然后乘以工程所在地區規定的單位租金標準;其次,也有可能根據超額占用土地費用的比例來計算苗木補償金額。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園林綠化這類地上附屬物的價值評估,應當考慮到樹齡以及其是否處于盛果期等多種因素,以此保證公平合理地對其進行價值評估。
開荒地上栽的樹應該補償給誰呢
征地時地上的樹木賠償標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對于青苗補償費,按照一季作物的產值進行計算。
2. 在被征用的土地上,對于可以移栽的樹木,應當組織進行移栽,并支付移栽人工費和樹苗損失費;對于不能移栽的樹木,可以給予作價補償。
3. 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折價補償,或者給予新建同等數量和質量的附著物。
4. 在征地期間,突擊栽種的樹木、青苗和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不予補償;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設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同樣不予補償。
農村苗木賠償標準如下:
1. 包括圃存價、挖掘費、包扎費、苗木經營利潤、圃內運輸、裝車人力費等。
2. 苗木移植具有季節性和專業化,征地以移植為主的,根據不同季節按標準的困難予以補償,征收按標準補償。
3. 如遇特殊要求補償,應由專業部門評估,評估不成,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 載花木補償標準不計算存活率,只補償搬運及搬損費,一般按總出圃價的補償。
5. 在鮮花收購期,原則上應先收獲后用地,并且不予補償;如果急需用地,則應補償產值損失;在其它季節只補償投資成本。
綜上所述,征地補償其實是整個土地及土地上價值物的全部補償的,政府部門會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公示里會確定每個項目具體補償標準和計算辦法。征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地區不一樣,大家不要進行對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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