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案件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是否可以撤案,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和適用的法律規(guī)定。在刑事訴訟中,對于自訴案件,自訴人有權主動撤案。
而對于公訴案件,公安機關在符合特定情形時可以撤案,應當撤案的情形包括: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如果案件情節(jié)顯著輕微,且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較小,不構成犯罪,那么可以撤案。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同樣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如果犯罪行為已經(jīng)超過了法定的追訴時效期限,那么也可以撤案。
3.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如果犯罪分子獲得了國家特赦令,從而免除了其應受的刑罰處罰,那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案件也可以撤銷。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對于一些需要被害人告訴才能處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沒有告訴或者撤回了告訴,那么案件也可以撤銷。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經(jīng)死亡,那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案件同樣可以撤銷。
6.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除了上述五種情況外,如果還有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案件也可以撤銷。
刑事撤案的法律后果主要體現(xiàn)在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案件本身的影響上。對于犯罪嫌疑人來說,案件撤銷將終止刑事訴訟程序,解除強制措施,并恢復其名譽和權利。
對于被害人來說,案件撤銷可能導致其無法獲得刑事賠償,但個別情形下,被害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尋求賠償,但這需要被害人自行提起民事訴訟。此外,案件撤銷可能對被害人的心理造成一定影響,特別是對于那些希望通過刑事訴訟來尋求正義和安慰的被害人來說,案件撤銷可能會對其心理造成一定影響,對于社會的穩(wěn)定產(chǎn)生一定影響。
對于案件本身來說,撤銷意味著案件的終結,但相關證據(jù)仍需妥善保存,如果撤案后發(fā)現(xiàn)了新的重要證據(jù),或者原撤案決定存在錯誤,有可能對案件重新進行立案調查。具體需要根據(jù)具體案情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來判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jīng)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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