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訴離婚訴狀樣本是怎樣的?
離婚起訴書范本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被告劉××,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案由:離婚
訴訟請求:
1、要求與被告離婚;
2、由原告撫養兒子劉×;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約********元,其中*******元歸我所有。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年×月經人介紹相識,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劉×。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劉×,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元中的*******元歸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王××
××××年×月×日
離婚起訴書范本(第二次起訴時適用)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被告劉××,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號×幢×××房。電話:×××××××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3月由××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20××)第×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20××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二、書寫離婚起訴書注意事項是什么?
1、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情緒的影響寫下對自己不利的語言;
在當代的社會,可能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對于提起離婚訴訟具體的程序并不是特別了解,也不知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首先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的基本內容在這里也給大家簡單介紹了。
一、離婚起訴書樣本怎么寫?
離 婚 起 訴 狀
原告:×××,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
3、××××××××××
……
事實和理由:
(略)……
為此,原告根據《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原告:×××
××××年××月××日
二、離婚起訴狀的注意事項
1、原告被告的姓名要與身份證上的一致
2、事實與理由部分只要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即可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對起訴狀的書寫,最好套用固定的書寫格式,這樣在立案時,避免一些挑剔的法官挑毛病,使當天立案不成。尤其是原、被告的基本情況一定要寫得特別準確和清楚,特別是被告的聯系電話,因為在現在通訊高度發達的社會,法官已習慣于用電話通知當事人領取傳票、開庭通知等。在書寫起訴狀事實和理由部分時更要注意,在正文里,只要簡要寫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現式及雙方爭議焦點就可以了。當然如果嫌麻煩也可以請律師代寫。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我國的離婚那件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水平的發展數量在不斷的增長,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離婚訴訟的條件以及過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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