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貸款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因為這種情況之下的話,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債務是不能夠轉換為夫妻共同債務的。當然了,一般婚前所按揭購買的房屋,婚后雙方當事人共同居住使用的是可以轉換為婚后共同債務。
一、婚前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貸款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婚前一方債務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是特殊情況下,比如下面所列的四種情況下,在債權人舉證充分的情況下,則會進行轉化。 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的有以下幾種類型: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后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雙方與債權人約定,同意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的。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醫療費;雙方同意的教育、文體、娛樂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雙方撫養子女、贍養父母所負債務;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二、婚前借款作為彩禮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這是男方婚前個人債務,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債務分攤。但是,如因婚前向親友借款作為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醫療費;雙方同意的教育、文體、娛樂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雙方撫養子女、贍養父母所負債務;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結婚之前所欠下的一些債務應當是屬于夫妻在結婚之前個人所做為夫妻共同的債務來進行分割的,離婚的時候也不能夠關于這個部分來進行確定分割,當然呢,在一些特殊情況之下的話,婚前所欠下的一些債務,比如說貸款方面的問題,也有可能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
婚前的房貸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法律主觀:
婚前購房,婚后用 夫妻共同財產 還貸的,一般屬于 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婚后還貸仍然以 一方的個人財產 還貸的,且房屋不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償還,夫妻雙方可以協商各自承擔的債務份額。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前借錢買房子是共同債務嗎
婚前貸款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婚前一方的債務不會轉為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對于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后共同債務。雙方也可以對婚前債務進行約定,可以將婚前債務約定為共同承擔。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借錢買房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借錢買房是夫妻共同債務嗎婚前借錢買房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但若該房產被證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有證據證明該借款合同是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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