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什么時候申報?
個稅什么時候申報?個人所得稅上報時間是: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如果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個稅一般在次月的十五日內開始申報;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如果個人取得經營所得,一般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的十五日內進行申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新個稅申報時間
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下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由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后30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納稅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年收入12萬以上個稅申報什么時候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年收入達到12萬元及以上的納稅人,需要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向其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個稅申報。這意味著,納稅人需要在每年的納稅年度結束后,即次年的3月31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個稅申報表。
具體來說,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個人,必須在次年的第一個季度,即3月31日之前,完成個人所得稅的自行申報。這項規定旨在確保高收入者能夠及時、準確地履行其納稅義務,避免出現漏報或延遲申報的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這一申報要求適用于所有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個人,不論其收入來源、職業類型或居住地。這意味著,無論是企業主、自由職業者、還是其他類型的收入獲得者,只要年收入達到12萬元及以上,都必須遵循這一規定。
為了方便納稅人進行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還提供了多種申報方式,包括線上電子申報和線下紙質申報。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申報方式。同時,稅務機關也會提供相應的輔導和支持,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個稅申報。
總之,對于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個人來說,按時進行個稅申報是其應盡的法律義務。納稅人應充分了解相關規定,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申報,以避免可能產生的罰款或其他不利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稅務機關會定期進行個稅檢查,以確保納稅人的申報信息準確無誤。因此,納稅人應仔細核對申報數據,確保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幫助,納稅人可以聯系當地的稅務機關尋求支持。
總之,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個人應當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個稅申報。這一規定不僅有助于維護稅法的公正性,也有助于確保稅收收入的有效利用,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提供支持。
對于未能按時申報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罰款和信用記錄扣分等。因此,納稅人應高度重視這一規定,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個稅申報,避免可能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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