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推遲交房超過三個月可以退房。
延期交房在催告后超過個月時,可以退房。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
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解決方法:
1、保留證據
對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購房者一定要有證據,因此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需要對合同內容加以了解,主要是要看清楚交房時間等內容的規定,對于開發商違約的情況,購房者可以按照合同內容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當然購房者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才可以,不僅包括開發商的承諾,還包括由于開發商延期導致的自身損失。
2、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首先,購房者在發現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時候,就應該先找開發商進行協商,對于自己想要退房或者要求賠償等提出要求,如果開發商能和購房者達成一致意見的話,那么雙方可以把協商內容以書面形式寫下來,并簽字。
3、向法院起訴
在開發商延期交房之后,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之后還不能解決的話,那么購房者就需要向法院提出訴訟了,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當然前提是購房者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才可以,所以購房者一定要保存好各類證據,并做好長時間打官司的準備。
買房后,開發商逾期不交房可以退房的。
1、延遲交房: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沒有產權證:由于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商品房的退房流程:
1、向開發商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開發商同意的,雙方協商處理交還房屋、退款、賠償損失等事宜。開發商不同意的,依法向所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由開發商賠償相關損失,由法院判決。
2、在購房合同解除后,可向貸款銀行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這種請求法院應給予支持。
3、將開發商歸還的購房款優先歸還享有抵押權的銀行。開發商在歸還購房款時可以將代為償還的銀行款項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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