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和土地證有什么區別
1、性質和頒發機構:土地證,也稱為國有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它是由國土資源局頒發的,確認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的使用權;而房產證,也稱為房屋所有權證,是確認房屋所有權的法律憑證,它是由房產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頒發的,確認房屋所有者對房屋的所有權。
2、權利范圍:土地證主要確認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的使用權,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等信息,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而房產證則確認房屋所有者對房屋的所有權,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積、所有權等信息。房屋所有權可以進行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
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區別有哪些
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區別:1、土地證只能證明該土地的使用年限,而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屬權的。2、房產證是買房用戶購買了房子簽訂了合同,然后到房產交易中心繳納稅費取得的證件。3、土地證也就是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是用戶可以使用土地的憑證。房產證是買房用戶購買了房子簽訂了合同,然后到房產交易中心繳納稅費取得的證件。
土地證是證明使用者可以使用該土地的證書,有了這個證書才能對該區域的土地進行改造和設計,其期限一般為50年或70年。房產證是證明使用者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書,有了這個證可以自由買賣房屋。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公有的,房產證是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50年、70年是針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購房者購買后,則屬于業主所有,但業主僅擁有這塊土地上對應的商品房擁有權,而沒有土地的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對象主要是各類規劃區內的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范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它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后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對象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何區別?
1、房產證是指購房者其通過交易,取得了該房屋的合法權,購房者是可以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以及處分權利。
2、土地證和房產證之間是有明顯的區別的,房產證可證明房屋的所屬權。只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進行交易的。土地使用證只能證明該土地的審批使用年限,而不能證明該土地上的房屋所屬權。。
3、如果是房主所擁有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么其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和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辦理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復及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及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采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制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并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后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審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審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準予登記的法律程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房產證
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農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過審批,因此,農村自建房房產證的辦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買房后辦證。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請,通過審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領取房產證。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4、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5、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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